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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常识 » 预防 » 金庸写飞狐系列原来是暗喻大刀王五和谭嗣同
TUhjnbcbe - 2025/6/6 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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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一个萧瑟的秋天,光绪皇帝主导的戊戌变法宣告失败,光绪被囚禁于瀛台,参与变法的各位书生或逃亡,或被捕,以谭嗣同为首的“戊戌六君子”喋血菜市口。谭嗣同临刑时神色不变,仰天长啸“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谭嗣同少时习武,尤其擅长舞剑,轻身功夫也不逞多让,而且喜欢在江湖上走动,交结各路武林豪杰。11岁跟通臂猿胡七学双刀,同时跟大刀王五学单刀,身边时刻不离一把“七星剑”。每日三更起即读书,闻鸡起舞击剑。能文章,好任侠,善剑术。月白长衫,内着黑色玄衣,飘逸风流,勃勃有英气。好攀登屋脊上,又善骑,挥鞭绝尘,穷马力然后止。刚柔相济,亦儒亦侠。

谭嗣同身后,留有绝命诗一首,广为流传: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据言此诗原作非此,乃梁启超为了自己的保皇活动作宣传改作的。梁启超说,两昆仑指康有为及大刀王五,因为康有为跑路了,王五还在。由于梁的名气大,所以这个说法为大多数人认同。还有陶菊隐说,昆仑就是武侠小说中的昆仑派,指大刀王五及通臂猿胡七。还有谭嗣同孙子谭训聪说,两昆仑是指其家仆人胡理臣及罗升。孰是孰非,且听金庸一一道来。

金庸于年创作《雪山飞狐》,写了胡一刀这个人物。接着在年写了胡斐这个角色。“《雪山飞狐》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胡一刀。”由于全书是写一帮人在旅店里对胡一刀苗人凤等人在二十年前比武的一些回忆,而且各人的回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各执一词,孰是孰非都是一笔糊涂账,任凭读者自己去揣测,跟黑泽明先生的成名电影《罗生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好多人表示看不懂。

金庸本人在此也卖了一个关子,不去明言这本书究竟想写个什么,而是说了两件事。一是胡斐砍苗人凤那一刀有没有砍下去,让读者自己猜、二是考证了半天李自成死没死,也没个定论。最后说“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著各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作出不同的抉择”。换言之,这本书是写人性和世界观的。最大的人性,莫过于爱。对黎民的大爱,对家人的小爱。对父母的爱,对妻子的爱,对兄弟的爱,对朋友的爱。

《飞狐外传》则是金庸武侠小说创作的一个新尝试:“在报上连载的小说,每段约一千字至一千四百字。《飞狐外传》则是每八千字成一个段落,所以写作的方式略有不同。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比较远离中国旧小说的传统。我企图在本书中写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武侠小说中真正写侠士的其实并不很多,大多数主角的所作所为,主要是武而不是侠。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武侠人物对富贵贫贱并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于威武,这大丈夫的三条标准,他们都不难做到。

在本书之中,我想给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英雄难过美人关,像袁紫衣那样美貌的姑娘,又为胡斐所倾心,正在两情相洽之际而软语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难的。英雄好汉总是吃软不吃硬,凤天南赠送金银华屋,胡斐自不重视,但这般诚心诚意的服输求情,要再不饶他就更难了。江湖上最讲究面子和义气,周铁鹪等人这样给足了胡斐面子,低声下气的求他揭开了对凤天南的过节,胡斐仍是不允。不给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汉最难做到的事。胡斐所以如此,只不过为了锺阿四一家四口,而他跟锺阿四素不相识,没一点交情。目的是写这样一个性格,不过没能写得有深度。

余世存在《大民小国》中如是写大刀王五:大刀王五,本名正谊,原籍河北沧州。沧州自古崇侠尚武,武林高手云集。王五成名后,任侠之流皆奉为祭酒,于是有大刀王五之称,大刀者,非以刀名,人以此尊之耳。这个侠客注定不但为自己而活,注定活得不同流俗。谭嗣同被捕后,他设谋多方搭救无果。谭死后,人无敢问者。王五伏尸大哭,涤其血敛之。后王五在八国联军进京的抵抗战斗中战死。头颅被挂在城门上无法入殓,霍元甲听说后,只身从天津赶来,夜里将王五的头取下埋葬。霍元甲跟王五“素不相识,没一点交情”,却甘冒奇险,行此侠义之事,说的正是胡斐“这样的一个性格”。

胡一刀出身草莽,祖上为李自成四大侍卫胡苗范田之首飞天狐狸。崇祯末年,风雨飘摇的大明王朝内忧外患,终于在李自成的最后一击之下彻底崩溃,吊死万岁山,“国君死社稷”。李自成进了北京,不注意团结前朝旧人,也不注意整肃军纪,反而大肆收敛财物,导致吴三桂投清反叛,“冲冠一怒为红颜”。李自成在一片石战败,接着撤出北京,被困湖北九宫山,脱身无策,苗范田三人下山搬救兵,胡眼见形势紧急,就找一貌似闯王身形者砍死,面目模糊之后下山领赏,闯王于是脱身,在云南出家为僧。

胡潜伏在云南吴三桂府中,暗里保护闯王和陈圆圆,此事《鹿鼎记》有载。可是三家以为胡是汉奸,合伙将其杀死,胡后人为报父仇,也逼得三人自杀,自此三家冤冤相报,无休无止。到了胡一刀,已过百年,乃乾隆年间。胡一刀和苗范田三家约在一家旅馆比武,结果被苗人凤所杀。二人在战斗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胡夫人眼见丈夫战死,也不想独活,说胡一刀“命该如此,怪不得谁”,而苗人凤“肝胆照人,义重如山”,把孩子托付给苗人凤后,举刀自刎。不想苗人凤晚了一步,孩子被旅馆伙计,也就是后来胡斐的老仆平阿四救走,抚养成人。

《雪山飞狐》全书,并非写侠义文化,而是写忠义文化,还有“殉”的文化。崇祯皇帝殉了国家,此谓殉道。飞天狐狸殉了闯王,此谓殉忠。苗范田三人殉了飞天狐狸,此谓殉义。胡夫人殉了胡一刀,此谓殉节。余人不论,单就胡妻殉夫一事,“其志可嘉,其情可敬,而其事可哀”(高阳论谭嗣同),但是不可学,因为她不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而是“余一人”。这余的一人尚在襁褓之中,嗷嗷待哺,胡妻却把她交付给一个刚认识两天的光棍,撒手西去。此非正道而行所应为。胡一刀在死前一天晚上还对她说:“妹子,刀剑一割,颈中一痛,甚麽都完事啦。死是很容易的,你活著可就难了。我死了之后,无知无觉,你却要日日夜夜的伤心难过。唉,我心中真是舍不得你”。她还说“等他长大了,我叫他学你的样”。可惜她不想等。

忍辱负重也是一种侠义之气。春秋有《赵氏孤儿》故事:屠岸贾诛杀赵氏,赵朔老婆生下一小孩,藏匿,屠岸贾索之甚急。赵朔有门客二人,一曰公孙仵臼,一曰程婴。公孙对程婴说,抚养孩子长大跟随赵家去死,那个难一点。程婴说,死了容易,立孤难啊。公孙说,赵氏对你最好,所以你得做难事,我做比较容易的。程婴忍辱负重,把孩子抚养成人,是为赵武。赵武终攻灭屠岸贾,延了赵家血食。程婴殉义自杀,赵武服衰三年,世代为之立祠祭祀。金庸之胡斐,原型估计出此。不过把抚育之人换成客栈伙计。葛优范冰冰主演的《赵氏孤儿》,将程婴换成一江湖游医,正所谓“仗义每多屠狗辈”,颇得其中精髓。

谭嗣同入京变法,临行前夜与夫人惜别,二人琴瑟相和,互不忍弃。谭手书一首跟老婆告别诗赠与其妻:婆娑世界善贤劫,净土生生此缔缘。十五年来同学道,养亲抚侄赖君贤。他再三跟老婆表白自己的为人处世之道:视荣华如梦幻,视死辱为常事,无喜无悲,听其自然。有人以为这一诗一跋,有如遗嘱,真成语谶。谭嗣同曾经跟杨仁山学过佛法,夫人李闰也对佛法不陌生,固有“十五年来同学道”之语。

李闰在谭嗣同就义后,取“忍死须臾待杜根”之意自号“臾生”,也即“余生”之意。作悼亡诗一首:盱衡禹贡尽荆榛,国难家仇鬼哭新。饮恨长号哀贱妾,高歌短叹谱忠臣。已无壮志酬明主,剩有臾生泣后尘。惨澹深闺悲夜永,灯前愁煞未亡人!谭夫人能“忍死”以活“须臾”而“泣后尘”,而不是步后尘,可见其伟大。

《雪山飞狐》通篇写了一种“殉文化”,《飞狐外传》则是想写一种“侠文化”。都有一种主题先行的味道。就是为了内容强而设计情节,用鲁迅先生话说,就是硬写。鲁迅说,写不出来,不要硬写。硬写就不是那个味了。因为像胡斐这种为了一个陌生人如此执著纠缠的人,实属少见,用金庸话说“难能可贵”。太史公在《游侠列传》给游侠定义:言必信,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不矜其能,羞乏其德。胡斐就是照着这么一个标准写的。

高阳评价谭嗣同:中国旧时大家庭中,如谭嗣同所遭遇的少年极多,若能成长,性格往往偏激狭隘。只有极少极少的人,如谭嗣同,由于秉赋特厚,这些“孤孽苦”反而成为鞭策的力量,能激发其宏愿伟力,一心一意思建大功德、大功业以普救世人。以性向差异,机缘不同,或为高僧,或为大英雄。胡斐就是这样的大英雄。

《雪山飞狐》有好多立意与谭嗣同暗合,如谭嗣同有“清末四公子”之称,与胡苗范田四家暗合。谭嗣同之于光绪,正如飞天狐狸之于李自成。谭嗣同之于大刀王五,正如胡一刀之于苗人凤。谭夫人之于胡夫人,谭嗣同二仆人(史料不详,巧合的是其一也姓胡)之于平阿四,胡斐之于霍元甲。高阳评价:清末四公子,谭嗣同的行谊仿佛战国四公子一流。战国四公子,任侠好名,浊世翩翩,不耻下交,当断不断,其尤此谓乎。

光绪甲午之役,对中国近代人的刺激,深刻无比。谭嗣同忧国愤时,真有椎心泣血之慨(余世存《大民小国》)。金庸还在读小学,一次上历史课,老师讲到鸦片战争,大清无数兵将英勇抗敌却终因枪炮军舰不及英国而惨遭杀害,突然情绪激动,掩面痛哭。他和同学们也跟着一起哭(傅国涌《金庸传》)。由此可见,谭嗣同之事,金庸未必全无感触,他写胡一刀和胡斐,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金庸的著作影响力骄人,有”凡有华人处皆读金书(孔庆东语)”之美誉。但是许多读者对金庸的作品都能略述一二,却对金庸本人所知甚少。司马迁写《孔子世家》,道:“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想要知道金庸“为人”的读者朋友,可以入手一本《金庸全传》看看。本书讲述了金庸的传奇人生,“他的人生比小说更精彩。”点击下方链接即可直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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