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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治跌打损伤中风偏瘫风湿性关节炎国家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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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文化:余江夏天无

夏天无是什么东东?

夏天无”是一种原产自江西省余江县的中草药材,由于它的地上部分一到初夏季节就枯萎而难觅其踪,故得名“夏天无”。

夏天无是一味重要的中药材,且仔细向下看!

走遍中国发现地标:余江夏天无

余江夏天无是一种原产自江西省余江县的中草药材、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由于它的地上部分一到初夏季节就枯萎而难觅其踪,故得名“夏天无”。经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夏天无的块茎中含有能活血通络、行气止痛的化学成分,对风湿性关节炎、跌打损伤、中风偏瘫等多种疾病疗效显著,余江县有记载的用药历史可追溯至东汉年间。余江县是全国最大的夏天无种植区,年人工种植面积达多亩,年产药材多吨。

夏天无的主要功效、配伍、用法用量、生理特性

中医功效

入药部位:植物块茎。

性味:味苦、微辛,性温。

归经:肝经。

功能:有活血活络,行气止痛,祛风除湿有作用。

主治:用于中风偏瘫,头痛,跌扑损伤,风湿痹痛,腰腿疼痛。

相关配伍

1、本品能活写行气,具有较显着的止痛作用。临床上常用以治疗腰肌劳损、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等症,有夏天无注射液可供肌肉注射,也可与当归、怀牛膝、羌活、独活等配伍应用,用于风湿痹痛,劳损腰痛,腿部疼痛。(《中药学》)

2、本品有降压与通络作用,可用于高血压、中风所引起的偏瘫,或小儿麻痹后遗症的肢体失用。用治高血压症,可与夏枯草、钩藤的配伍同用;若中风偏瘫、肢体失用,可配羌活、独活等同用。(《中药学》)

用法用量:6~12g,研末分3次服。

炮制方法:除去茎、叶及须根,洗净,干燥。

生理特性

本品呈类球形、长圆形或不规则块状,长O.5~75px,直径O.5~62.5px。表面灰*色、暗绿色或黑褐色,有瘤状突起和不明显的细皱纹,顶端钝圆,可见茎痕,四周有淡*色点状叶痕及须根痕。质硬,断面*白色或*色,颗粒状或角质样,有的略带粉性。气微,味苦。

余江夏天无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呈类球形、长圆形或不规则块状,长≥1cm,≤3cm;直径≥1cm,≤2.5cm。表面灰*色或暗绿色,多瘤状突起,顶端钝圆,可见茎痕,四周有淡*色点状叶痕及须根痕。质硬,断面*白色或*色。气微,味苦。

2、理化指标:按干燥品计算,含原阿片碱≥0.35%。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余江夏天无历史渊源

余江夏天无的原产地、主产地是江西省余江县。

余江县境在秦汉时为余汗县地,晋元康元年(公元年)始置晋兴县,后撤县为晋兴乡,入余汗县,清末易名为余江县,以境内有余水(信江)而得名。余江夏天无因母亲河信江河流域特有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余江夏天无特有的品质。全国首个挖掘研究夏天无就是在余江县。

夏天无,别名又叫一粒金丹、洞里神仙、野延胡、伏地延胡索。据史料记载,“江南西路,常年潮湿,冬秋阴冷,居民跋涉于水田耕作,苦于风寒湿痹。东汉和帝末年,祖天师驾临龙虎山修道间,体恤民苦,采药治痹灵验,得名一粒金丹”。

东晋炼丹术家、道教理论家葛洪(葛玄从孙,人称葛仙翁,公元—年)曾在道教发源地江西清江阁皂山(今鹰潭的龙虎山、余江的葛仙山一带)炼丹。据《余江县志》记载,东晋时,余江县画桥乡葛仙山山峦叠嶂,植被繁茂,归云洞外,乱云飞渡。当地百姓苦于风寒湿痹,葛洪就地采起当地一种开紫红色小花的植物让苍生民众使用,百姓服之,登山如履平地,解除了百姓风湿瘴疬之苦。当地百姓为纪念葛仙翁,遂叫该山为葛仙山,当地的村庄就叫葛家店,治好风寒湿痹的夏天无因葛洪在洞中炼丹成仙而得名“洞里神仙”。

另据考证,崇祯年间(--),葛仙山的夏天无遍野开花,丛生繁茂,民间大量使用夏天无治跌打损伤。到清代,余江夏天无被普遍使用,清代赵学敏(-年)在《本草纲目拾遗》中记载:“一名洞里神仙,又名野延胡,江南人呼飞来牡丹,堪称江南四大名药之首”。是故,夏天无又叫一粒金丹、洞里神仙、野延胡、伏地延胡索。从有夏天无记载至今已有多年的历史。

直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才由余江县医药公司的名老中医带领科研小组人员开始挖掘出千年江南四大名药之首的夏天无。

附:地理标志余江夏天无的小知识

余江夏天无为江西省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余江夏天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江西省余江县邓埠镇、杨溪乡、马荃镇、春涛乡、平定乡、潢溪镇、锦江镇、*庄乡、画桥镇、高公寨林场、洪湖乡、余江县水稻原种场、刘家站垦殖场等13个乡镇场所辖行*区域。

本文作者:王浩为跨界创客、资深策划人、中国地理标志文化产业的发起人与倡导者、万慧智库研究院地理标志委员会副主任、致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地理标志:国家三部委地理标志

概念链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我国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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