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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们都是很聪明的人;
2、他们的原则是先求保命,再去多杀人;
3、颗不必都分完,但要保证每人至少抓一颗;
4、若有重复的情况,则也算最大和最小,一并处死。
虽然最理性的情况下第一个人必死,但是选96就一定死,选其他的数还有可能寄希望于后面的选择者。所以应该是第一个选20,第二个选20,第三个也选20。第四个选择者面临的既成事实是,要么选20大家一起死,要么选20以上的,四,五一起死让前三个人活,要么选19,去搏第五个人。所以第五个人面临的是20,20,20,19,自己一定会死。是拉着所有人一起死,还是让一二三活,或是让四活,全在他的一念之间了!
考虑到所有人的人性,包括自己的,我作为第一个人会拿20个。因为任何一个后者,除了最后一名,都能决定前者可能生的命运,而第一个只能锁定自己必死或全部人必死的命运。
我觉得作为智力极高的第一个人,对于他来说,选96是必死,选20也是必死,因为他清晰的知道即将会发生什么,所以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在我们常人眼里,96更直观,更直接一点。所以他还是会选96。
我认为这道题如果要有解,就一定要形成对赌的局面,即大多数人(1~4)有活的希望,但每个人都没有必活的把握。这样的话,就可以形成送5必死,并且让5选择和谁一起死的情况。具体如下:1和2拿19、20,3和4拿21、18,留下22颗豆子,无论5怎么拿都必死,但是也不能杀死所有人。1~4都有活命的希望。相比较而言,1和2活的希望更大。
我是第三个人的话我会拿20,我智商不是很高,试着推一下哈,少了40豆子,假设第一个人拿了n,第二个人就拿了40-n,假设n小于20举个栗子是19的话,我做为第二个人绝对不会拿21,因为这样的话我就基本没有存活的可能,后面可以都拿20,这样我和1号就必死,2号是个聪明人,所以当1号选择19,2号更可能选择18,19,20,选择21就基本死了,选这18,19,20的话他们就不是40,我作为第三个人看到40的话是大概率会选20的,如果是19,21,这样的1,2号的话我肯定死不了,如果都是20,还是5个一起死或者3个一起死,所以3号看到拿走40绿豆,他做为聪明人肯定会选20,4号做为聪明人也可以考虑的3号想的,所以决定权在4号手里。
但5人完全理性,会都死。为了区别上面的1-5,这里用a-e。
先手a不可能拿超过20的数量,只要他拿超过20的数,a和e死。a只能拿了低于20的数目,随便说个数字15,那b只能选这三个数,因为他不选这3个数,a和b死。无论他选什么,c都会选平均数取整以求生存,d和e的选择同理。所以,a必死,但有一定权力能让后面人的生。
我不管怎么算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也是五人必死的局面,无论之前的人的选择是否公开,后面人的选择都是尽量选择之前选择的平均数。即若第一人选19,第二人21那后面必然是三个20,这样才有最大的生存几率。按照题目,在自己必死的前提下,也没有人会做出牺牲,而是尽量多杀人,所以前两个人也不会选超过20的数,那最后就是五个人都是20以内的数。
不过可以换个思路,不用这么麻烦。假设每个人都一样聪明,那么掌握最有价值信息的人生存几率最高。大家都知道颗,A只知道剩多少,E只知道前面共拿多少。显然去除头尾,剩下BCD,这三个知道前面共拿多少,也知道剩多少,唯一的区别就是B知道A确切拿的数目,D也知道会剩几个给E(其实已经等价于E会拿几个了,因为大家都聪明的情况下是不会有机会给E生杀大权的,如果前面四个是随机拿的就不一样了)。C知道前面共拿多少和剩多少给后面的。那么BCD谁掌握的信息最有价值呢?我认为是D,因为在自保前提下,BC两人掌握的信息和做出的选择并不能给出确切的结果,他们不可能确切知道自己是不是最多或最少,只能尽量考虑居中,但D可以有给E致命一击的机会,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最多,但他可以知道E比他少,这点就够了。
还有以做到牺牲自己决定让一个人生存的可能!(拿走95,93,91个即可)。放到那种紧急情况下正常思维个绿豆,每人20个是最保险值,但也是个危险选项。超过20可能就会当成最多的那个同最少的一起死。如果我去选择,要么选择19或是18祈求偷生,要么直接拿走91给后来人希望。但是,不要忘了,假如有两个高尚的人,我们也不一定会被救,因为他们两个不一定在前两个抓豆子,可能第一个抓豆子的就是丧心病狂的人,我们就全完蛋了。其实这样的假设是,绝大多数都是平庸之人(非决定聪明之人,看不懂这个局),有两个高尚之人,且排在丧心病狂之人前面。其实,这个局的最终结果就是,如果丧心病狂之人死了,我们都会死,如果我们被拯救了,那么丧心病狂之人也会被拯救。
我结合策略学和概率学一起考虑了下:(以下为思考过程)
1.在前面选的人都能分析出,剩下最后一个人时,剩下一个豆的概率最大;2.结合上述的推理,a(即第一个选的人)他知道害人者必有报复的道理后(因为后人可以从他的选择中看到他害人之心),所以a不会选自己能选的最大值;3.a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高尚的人,这也是大概率心态,所以a也需要自保;4.a会选择比最后一个选择者多一个豆的选择,即选两个豆,也防止别人在自保中害了自己;5.如果大家都是同样聪明并考虑了概率的人,且知道害人者必被害的道理,对于这个过程中最大概率出现高尚的人的很可能是倒数第二个人。到了倒数第二个人选时豆子足够多,但他如果选2个豆子就等于自杀,并害死所有的人。所以他至少不会选2个豆子,他要么选1个豆子要么选给最后一个人剩下一个豆子(明知自己必死,就救了大家吧)。最后那个人也很容易选。关键点:这个过程不一样在于,大家都把出现圣人的机会留给后人,至少自己不是圣人,但要保持一个出现圣人可以拯救大家的机会。感悟;如果大家都绝顶聪明,悲观的人(我死了大家陪葬),我称之为假想敌,和圣人的谁先出现,关系到了人类的命运,如果没有假想敌,现实会逼迫在整体灭亡之前,有自我牺牲的人出现。
从策略学角度说,每个人的收益不只是活着这一个收益,还有很多,比如另一个收益——决定整体存亡在每个参与者选择中的体现收益。根据上述论断,我继续整理:
至少有两个人死,在这两个人知道自己必死的情况下又要尽可能杀人(除非他们不邪恶,他们有爱心),这样就会拖人下水陪葬,那么无论是谁,他的下一个一定不会选太大的数,第三个人知道前两个人选择之和,他更不敢多选,至少不能选大于前两个选择之和的一半的数,第四个五个也一样,所以只能撞运气(至少第三个不知道第一个选多少,第四五个也一样),所以第三个存活的几率应该最大!
我想了下觉得无论A怎么拿他是必死的,因为B会比A拿的少一颗。如果A拿20颗以上93颗和93颗一下他必死!比如A拿21颗,BCD只需要都选20颗,E会发现只剩19颗了,AD死了。93颗以上就很好想了!所以A会直接拿20颗,剩下的让别人选,按照题目要求,自己不想死放在第一个条件,ABCDE是一个都活不成的。
因为有个所有人都是足够聪明的,也就是说,这些人不是会随机选择,而是会进行充分博弈后,进行选择。拿10个豆三人选来举例,当发现前面两人拿了6个豆的时候,你会知道,a绝不会只拿1、2、4、5个豆,因为那样他必死无疑,所以a的选择必然是3个,而b也绝对会选择3个,而c此时也只能选择3个,拉着两个大哥共赴黄泉。这大概也是博弈论的精髓。
其实答案就是豆子的数量除以分豆子的人数得出第一个拿豆子人的数量。简单说明就是题目中5个人分个豆,第一个就只能拿除以5即20个豆,因为如果第一个拿多于20个豆,那么后面的人要想活必然都会拿小于第一个拿的数量(如果拿大于第一个拿的数量就比第一个更作死),第一个必死;第一个拿小于20个豆,那么后面的人要想活必然拿大于第一个人拿的数量(同理如果拿小于第一个拿的数量就比第一个更作死),第一个也是必死;而第一个拿了20个,要么可以活,要么全死,明显生存率会比较高,所以最优选择必然是20个。后面的人也是如此类推(在第一个选了20个之后,就会变为80个豆4人分,也同样是选20个),所以结果必然都是全死。而如果除不尽的情况,你选择向上向下取整都可以,反正也是全死。
如果以杀人为目的,那么只有两个选择(96+1*4)、(1+2*4),但这不是真实社会。如果不以杀人为目的,就有意思很多,而且是大家都会面临的问题。a的最佳选择是什么。分了下面8中情况:A=1:a必死,b获得cde死活权。如果b牺牲自己救了cde,a和b平均每人获得1.5份感恩,实际主要感恩b,因为大家会觉得a这个笨蛋是无意之举。A=2~20:a可能生,b获得acd死活权。如果b牺牲自己救了acd,那么a保命,还背负对b\e两家人的负罪心。A=21~33:a必死,bcd只能自保。a获得bcd三份感恩A=34~48:a必死,b只能自保,c可以自保还获得d死活权。a获得bcd三人感恩,但是d的感恩被c分享了。计算为2.5份感恩。A=49~93:a必死,b可以自保还获得cd的死活权。a获得2份感恩A=94:a必死,b可以自保还获得c的死活权。a获得1.5份感恩A=95:a必死,b只能自保,a获得1份感恩A=96:全死比较下来,这些选择里面,A=2~20,A=21~33,优势较高。这两个之间怎么选呢?我觉得,各位a们,如果你还年轻,还在在追寻人生的意义,还没有把自己的基因延续下去,建议选择A=2~20,把做英雄的机会让给b和e。如果能活下来,别忘记报答英雄的家人。但如果你成熟了,你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等待的死亡的那一刻,那么请选择A=21~33。或许有人提到不一定全部拿完的情况。其实上面说了为什么要拿豆子的数量除以分的人数,因为这个数字就是安全区域,只要不拿这个数就会跌出安全区域,换言之如果前面都选择了安全区域,最后一个人不全部分,那么必然跌出安全区域,也必死。当然最后一个选择安全区域也是死,是全死,而不同的是,最后一个如果跌出安全区域倒可能让在安全区域的人活(而且前提是豆子的数量除不尽分的人数量)。
A拿了5个,B拿了50个,C拿27个,剩下18个,这时候D发现只要拿10个,就能保证自己存活。因为11×且18-,所以D完全没有趋向平均数27的理由,也就没有退而求其次取17的必要了。因为您建立模型的时候考虑了报恩心态,所以也不强求满足题目多杀人的目的。那么D就可以选择取10个而不是17个,17个则E必死,平白多了负罪感,取10个保证自己存活也同时给E最大的生存机会,也就不需要说什么“弟弟对不起”。
我不知道正解是什么,但是我有一个疑问,三个人的时候很好理解,但是四个人的时候,B和A的差距不可能超过1,如果超过1,C一定会选择平均数,当平均数不为整数是也会选择接近平均数的整数,所以这就造成了A其实是有存活的可能性的,规则也说的很清楚,只是要活下去的概率最高,至于四个人推理到第五个人,更加不能直接简单的说拿20都死!
A其实可以为世界做更多,他可以救比B更多的人(尽管不是所有),而后面的人是知道的。
如果要放宽条件,实际上,A是可以通过拿多少个给B传递不同意义的信息,并非“哥救你”和“哥害你”两个的。A是可以给B留下“你可以救更多的人”的信息的。而B同样可以把这个信息往后传,而且B向后传的信息不如A这么明确。
最重要的,A的死不是无意义的,A有一个区间,在这个区间里、即使B是自私的,B的最优方案也会让更多人活。而后面的人如果“足够聪明,他们是能推测出来,是A的选择让他们有了活的可能,相反,他们是不确定B品行如何,因为他们看到的、只是B选了最优生存解(A如果选了某个区间、B的最优解就无法决定后面的人死活,除非他存心要拉更多的人一起死,哪怕自己也死)。
换句话说,A这个站在人类第一个选择的人,他虽是必死(如果其他人都选择最保险解、哪怕不为多害人、但也不想多救人),但他比其他人可能选择的事多多了!而这个世界的温柔在于:只要前面的人不是那么要同归于尽(甚至不惜自己死也要弄死更多人),后面的人总能为更后面的人做一些什么。所以,即使世界是逐个排队选择的,那每个人的善良也都不会被辜负!每个人的牺牲都不会被忘记!!世界不是需要自我感动的献祭者,世界需要的是尽可能多的善意!!!
而恰恰是,只需要一个人极端的恶意,就可以毁了其他所有人!在这个例子中,“5个人中死2个,让我们觉得好像不是那么恶,因为2和3只差1,却影响了多数与少数”,比如我之前所举例的:人,就会发现,只要有一个人拿了剩下的全部(只给后面人留1),他自己是必死,但却能带走很多人,而且,这个人越靠前、能带走的人越多!!在这种情况下,A和B有多聪明,都挡不住后面的恶人一波带走所有人!!
世界不是需要自我感动的献祭者,世界需要的是尽可能多的普通善意!
还有一种情况,A可以选择抓95个,那么只有B存活,抓94个,那么A、E必死,剩下的人是死是活取决于B,以此类推,如果A是个高尚的人,那么完全可以选择抓50个,那么A牺牲了自己,但决定不了别人,这时别人的生死全都掌握在B手上,B可以选择杀死后面三人,自己独活,也可以选择让C、D活下来,但E还是逃不了死亡。这时A的高尚值不值得完全取决于B,如果B平庸,那么A的高尚牺牲了两人,保留了三人;如果B歹毒,那么A的高尚却让歹毒的人有了继续作恶的机会。所以古人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所以先行者、决策者不仅需要高尚的品德,更需要充满智慧。
b确实不必对a感恩戴德。但是正如我之前所说b就是个悲剧,a只要在本可以拉大家陪葬的前提下没有选择96给了b活命机会,能够看透这些的b就没有理由恨a。所以a选择be中谁必死b都没什么好说的。首先a肯定不会选34~95牺牲三人让b独活。如果a选21~33,那b谢天谢地。a选21以下,b也不能怨a,因为本来生的就会就是a给的。
利益算计精明到极致的理智人,反而可能坑死全部。这可能就是历史上各种精明人士的各种奇葩的内在原因吧。这世界终究还是靠乐天派和不讲究派维持下去的,做人,不能太算计,舍得舍得,能舍才能得!